二号教学楼电教平台改造项目非集采采购部分招标公示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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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教学楼电教平台改造项目非集采采购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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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南海信息[2019]设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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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及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采购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757-81206061 项目负责人:胡老师 电话:13450755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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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我校2018年被评为国家第三批数字校园实验校,根据示范校建设内容,拟对学校现有电教平台进行改造,提升课室信息化教学,项目实施将建设一间功能强大、操作方便、适应多种教学模式、配备优质的课程资源的智慧教室。目前拟改造2号楼28间课室电教平台。此次采购为改造项目中非集采采购部分,具体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本项目中“多媒体讲台”需按照学校需求定制,关键指标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投标方中标后,需提供相关图纸、效果图或样板,由采购方确认过后方可定做。学校有样板可供参考,欢迎投标方提前到学校实地察看,联系人:胡老师(13450755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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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报价上限价):¥192640.00元(大写:壹拾玖万贰仟陆佰肆拾元整); 注:投标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其报价将视为无效。 |
招投标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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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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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 |
1. 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需承诺100%满足此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 3. 投标人投标当天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 不具备以上条件供应商不具备此项目的投标报名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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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式 |
1. 最低价评标法。 2. 投标人需使用《项目采购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价。报具体金额,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 以满足投标资质条件,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4. 未达三家有效投标,本次投标无效,重新招标。现场投标。现场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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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答疑 |
本项目不统一举行咨询答疑会议,但需提前到现场勘踏或方案咨询,请提前联系胡老师(13450755834)。 |
报名及开标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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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资格初审 |
时间:2019年 5月 21 日上班时间(8:00—11:30,14:30—16:00。)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狮山校区总务处职员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757-81200087 形式:由投标人代表提交报名材料(材料清单见“报名需提交材料”),并进行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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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需提交资料 |
所交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投标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此项可免); 3. 供应商诚信记录证明(复印件) 4.法人证明书(原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到现场投标则此项免); 7.投标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上联系电话。 8.投标承诺函。供应商投标报名时需出具承诺函,承诺100%满足我校“二号教学楼电教平台改造项目非集采采购部分”的采购要求。 注意:公司所交的材料真实、合法、以上证件全部齐全,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经审核符合投标条件的,学校会于开标前一天发校讯通手机短信告之投标人并同时电话告之。资料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材料。投标当天投标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我校校讯通发出的手机短信验证入场(手机短信转发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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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19年 5月 22 日 09:15 ; 地点:南海信息技术学校狮山校区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 1.要求投标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迟到者禁止入场,取消公司的投标资格; 2.投标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信息需与2019年5月21日递交资料一致; 3.投标代表需凭我校校讯通发出的手机短信入场,转发短信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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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1. 履约保证金金额:¥3800元(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 2. 投标人将履约保证金以信封装好,并密封。投标当天带入开标现场,在唱标前放置在台面。 3. 如投标商中标,则现场拆封,并清点后再密封,由采购方保管并开具收条;如投标商未中标,则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 4. 项目实施完毕,并由采购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回收收条,并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5. 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满足采购需求、以次充好,且拒绝整改,导致项目无法验收的; (4)虚报投标信息,提供非法资料的。 |
其他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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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
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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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要求 |
1.采购物资及安装调试需严格保证质量,所有采购内容需在甲方提供相关设备及场地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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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方付合同款的95%,验收合格满三个月后支付剩余尾款。 2.结算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 3.付款方:采购人;收款方:中标供应商。 4.开具发票:中标供应商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5.中标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6.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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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
1. 本项目相关设备自送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一年保修。 2. 其他线路、耗材等按行业标准质保。 |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