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文艺晚会舞台表演布置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04-20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分享至: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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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五四文艺晚会舞台表演布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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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NHXX20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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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采购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757-81206061

项目负责人:老师  电话:1359068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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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晚会举办日期初定513-14日)需在晚会前完成全部舞台布置、设备安装调试、现场保障,晚会结束后完成设备拆除及场地清理。(活动共6天,须在彩排前1天安装调试完毕,并配合进行2天彩排,正式表演2天半)

详细采购方案见附件1: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五四文艺晚会舞台表演布置项目”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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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报价上限价):¥73,500元(大写柒万叁仟伍佰元

招投标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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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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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舞台搭建、舞台设备租赁、活动策划等相关内容。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舞台设备及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及时、高效的现场技术保障。

4. 投标人具有同类校园晚会舞台布置、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业绩,具备丰富的舞台搭建与现场执行经验。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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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式

1. 本项目以有效报价范围内最低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投标人需使用《项目采购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价具体金额,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最终含税总价,包含设备租赁、运输、安装、调试、人工、耗材、售后、安全保障等所有费用,招标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4.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填报报价明细,总价与明细报价一致,报价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 投标不能恶意低价竞标,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未达三家有资质的单位投标,本次投标无效,重新招标。现场投标。现场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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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答疑

本项目不统一举行咨询答疑会议但需提前到现场勘踏或方案咨询,请提前联系彭老师(电话:0757-81206061)。

报名及开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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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26 4   23   15:00—17:00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狮山校区总务处职员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757-86685603

形式:由投标代表提交报名材料(材料清单见“报名提交材料”),并进行初审(报价资料密封,由投标人投标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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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需提交资料

所交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投标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材料(备案书、业务员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法人证明书(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到现场投标则此项免);

6.投标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上联系电话。

7投标承诺函。供应商投标报名时需出具承诺函,承诺100%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8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装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价表投标时递交。

注意:公司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以上证件全部齐全,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经审核符合投标条件的,学校会于开标前一天发校讯通手机短信告知投标人并同时电话告知。资料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材料。投标当天投标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我校校讯通发出的手机短信验证入场(手机短信转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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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6   4  24    9:00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南海信息技术学校狮山校区综合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

1. 要求投标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迟到者禁止入场,取消公司的投标资格;

2. 投标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信息与报名递交资料一致;

3. 投标代表我校校讯通发出的手机短信入场,转发短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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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不设履约保证金

其他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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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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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要求

1、活动共6天,须在彩排前1天安装调试完毕,并配合进行2天彩排,正式表演2天半。

1. 投标人负责所有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现场保障、拆除及场地清理,全程承担安全责任。

2. 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全程驻场,晚会彩排、演出期间随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3. 所有设备、物料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无安全隐患,施工及运行过程遵守场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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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后付款结算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

2、付款方:采购人;收款方:中标供应商。

3、开具发票:中标供应商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4中标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5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